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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3日 八月·桂花香恍惚间,小东西已经五个半月了。 翻看照片,虽然只是前不久,却依然惊异的看到其中的变化。 孩子的成长真是一瞬间的事情,哪怕是在身边,也快的让人喘不过气来。
连日阴雨过后,昨日得以重见阳光,心情大好。 仲秋,虽有寒意,白天终是温暖。秋天的太阳,寂寞却清丽。 一阵风吹过,闻到了桂花的味道。在江南,该是吃蟹喝老酒的季节了。 计划了许久的出游,巴巴地算着日子,望眼欲穿。
为宝宝将来攒的书,自己先一一的过目,的确是有些意思的。 《小王子》:这个就不用介绍了吧。 《牧羊少年奇幻之旅》:发现自己的心灵之旅。 《最后的精灵》:男孩到男人的蜕变,来源于责任。 《柑橘与柠檬》:浓浓的爱意,伴随我们快乐的成长,即使再苦,也不怕。 《圣诞忆旧集》:上帝一定是存在的,虽然存在的形式复杂多样的。那个最关爱我们的人,就是上帝派来的使者。 9月17日 时尚暴发户(转)小时候看《安娜·卡列宁娜》,哗啦哗啦的着急往后翻,怎么还不接吻啊?怎么没有床上戏啊?怎么就死了啊?心心念念的带着这种问题看完了这本书,可以说,基本是完全没看懂。但是有一个桥段,我读得仔细,记得也很牢,很多年后,才知道它对我的影响之深直至今天。 那也是安娜·卡列宁娜里最令人神往的桥段之一,安娜和吉娣一起参加舞会。托尔斯泰先是让吉娣出场,十八岁的无敌青春美少女,金发碧眼,穿粉色的礼服,没有一处不合身,没有一处不美丽。然而到了书中真正的女主角安娜出场的时候,她却只穿了一身朴素的黑衣,身上唯一的装饰,是在天然黑色的发髻之间别了一束紫罗兰,腰间也别了一束。就连吉娣也不由得赞叹,她总是想象着安娜穿紫衣的模样,但是今天,“看到她穿着黑色的衣裳,才发觉以前并没有真正领会到她的全部魅力。”“她的魅力在于她这个人总比她的服装更引人注目,装饰在她身上从来不引人注意,她身上盯着华丽花边的黑衣裳是不显然的,这只是一个镜框,引人注意的是她这个人:单纯,自然,雅致,快乐而充满生气。” 结果,沃伦斯基就在这一场的舞会中彻底为安娜的魅力所折服,两个穿衣精在无意识下的PK最终以美少女的完败收场。 今年五月,62岁的汪明荃在2009年终于结束了和罗家英长达20多年的恋爱长跑,在美国注册结婚。从美国发回的结婚照上,阿姐身穿的红色旗袍,被人认出是LV的大丝巾改造而成的,旗袍上的玫瑰,是向已故的天才设计师Stephen Sprouse致敬的作品,剩下的边角料,阿姐用来给自己做了一个头箍,给罗家英做了一条领带。作为江湖中被人公认的从不会穿错衣服的老衣精,阿姐喜欢LV是尽人皆知的事情,甚至到了演唱会从头到脚都是LV的涂鸦的地步,连老公都抱怨“如果她每个月都买LV,怎么受得了呀!”。但是,喜欢归喜欢,再喜欢也是个玩意儿,是为身为之物,在阿姐六十岁生日的时候,她穿了一件自己设计的灰色LV旗袍,有人问要不要知会LV?阿姐只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“用不着吧。”我的朋友黄佟佟曾在她的一篇文章里把这事儿总结的非常精辟,“LV有句潜台词,那就是:老(L)子很威(V),所以那么多富婆才会成为LV控。但是阿姐LV旗袍告诉所有人——你们很威,但老子比你们更威,这才是真正的威啊。” 相较之下,中国的时尚界各路人马也在慢慢的走到前台来,但是这气场上差得就不是一点半点了。湖南台的快乐女生请ELLE的主编晓雪做评委,雪主编每次写博客,必要在文章最后以不经意的口吻提一句,我今天穿的是什么什么牌子的什么什么衣服。有一次看一个时尚节目,点评国内一个发布会上明星的穿着,镜头一切,一个明星从车上下来,记者们哗啦一下子围上去问,你今天穿的什么啊?明星就笑眯眯的说,我穿的是AMARNI,又一个明星过来,记者们又围上去,同样的问题再问一遍,那个就回答,我今天穿的是CHANNEL的春夏最新款。这多傻啊!我当时喝的一口水就差点没喷出来,就算这些品牌很牛,但人总不能就为了这个就把自己变成了傻子吧。 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宁娜,是老牌的俄罗斯贵族的后裔,哪怕是一件朴素的黑色蕾丝边晚礼服,也是今天的高级定制级别。饶是如此,也不过是主人的一个陪衬。阿姐是穷苦人家的女孩儿出身,谈不上贵族,但当年的那一代人,就算是穷人家的女孩,也会被教育,什么也没有为人重要。安身立命的终究是自己这个人,做人要有风骨,其他的都是外物。 一个是衣不可压人,一个是人比衣威,到了我们这边,就变成了人凭衣贵,以衣贵而取人。我想如果我说现在整个中国,大多数人的所谓“时尚”的观念其实是一个暴发户的观念,肯定会得罪很多人。但是这并不是贬低,而是一个事实。十几年前,当ELLE第一个被引进中国的时候,我曾经勒紧裤腰带,每个月从仅有的一点零用钱里买它来看,而现在我几乎一本时尚杂志都不读,因为中国的时尚杂志,基本上都已经沦为了各大品牌华丽丽的广告手册,成了被各大品牌操纵的傀儡,它们不断给人们灌输的是“奢侈品就是时尚”的概念,被这样教育出来的一代人对时尚的认知就是我有好多好多的LV包包,铂金包包,再没有品位的人,搞一身行头套在身上也会自认为甚至是被周围的人认为有品位了。可是,这不叫穿衣服,这叫被衣服穿。当炫耀财富和品位成了同一件事的,没有创造性,没有自己的设计,没有独一无二的风格,只满足于把各种品牌知识倒背如流,满足于熟悉各种穿衣搭配的规范规则,然后按照这些把各类奢侈品往身上堆,有钱的越买越贵,没钱的哪怕是刷爆卡当卡奴也在所不惜,自己没有气质,没有文化,唯一的气质和文化就是身上这些品牌所赋予的气质和文化,一个人有没有底气说话,要以它手里拎什么样的包包,脚下穿的什么鞋子来论;身上的优越感,要靠身上的这些行头来支撑。你说说看,这不叫暴发户,还能叫他们什么呢? 原文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55d4fc830100enhq.html
喜欢作者的观点,很多切身的体会和观念。 转来留存。 9月9日 初秋纪
七月廿一。冲猪煞东。白露过后。 又是一年的秋,白露这天,天气突然的转冷。 墨墨五个月,十六斤,69公分,正健康茁壮的成长着。每天吃吃睡睡玩玩,过着优哉优哉的日子。 为人母的辛苦,只有经历着才能体会到。 收到另一发小的邮件,于一周前产下一个九斤重的男宝宝,是这波妈妈潮的最后一人。 同学回国度假,算来居然也有五年未见,于是约上一杆旧友,寻了排挡吃羊肉串。微凉夜,一群人以“纯吃”为由,诉说着近年各自的生活,仿佛又回到当年的校园。 在苏的博里看到这样一句话,“与maple认识20年,与小胖认识10年,……唉,什么时候起,生活要以十年为基本计量单位了呢?”这也正是我想说的。什么时候起,就连最新建立的友情,也超过了五个年头,何况那些十几二十年的旧友。 有时候,老去的并不是自己的容颜,而是那些存在着的久远,无时无刻的提醒着你已不再年轻…… 8月30日 炒剩饭吧壹。命中注定 Mumbai,2006 看《贫民窟的百万富翁》时候,只有这个问题印象最深刻。于是知道了“It is written”,出处《圣经》,可译做“命中注定”。在我看来,杰玛的胜利,主要是来自运气和哥哥舍利姆的暗中保护,与自身的奋斗着实无多大关系,就是通常意义上所讲的命中注定。这着实对影片高举励志大旗、讴歌爱情神话进行了很好的讽刺。 不得不承认,我有着某种程度的种族歧视。这和在英国的经历有关,其时两次的身处险境,皆与印度人有关。此后,无论何时何地,提起这个种族,总会从心底升起一种抑制不住的厌恶。就我所知,英国人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人讨厌印度人,对这个当年给了英国财富和辉煌的亚洲古老帝国,有着又爱又恨的某种情缘。所以,一个英国导演眼中的印度,观赏起来其实应该是有些意思的。 选材好的,故事好的,演员也好的,可怎么也感觉不到导演当年拍摄《猜火车》时的锐气,反而变得急功近利起来呢。暴力,黑帮,人贩,强暴,贫民窟,爱情,甚至结尾的印度歌舞,元素太多,一切的一切,组合起来却变成了一个不现实的成人童话。 比较起杰玛的运气,哥哥舍利姆短暂动荡的一生,才更能说明那个世界的现实。 不过影片中还是间或可以领略导演高明的讽刺技巧的。 印度国徽上的那句话是什么: 其实,每个人心里都明白,也许d才是大家真正想选的那个答案吧。 贰。红河里有条会唱歌的鱼 鱼是不是会唱歌? 喜欢张静初清澈的单纯,喜欢张家辉落魄的柔情,喜欢李修贤专横跋扈的宠爱,甚至也喜欢李丽珍良心未泯的风情。 如此简单的片子里,居然有贤哥和珍姐来配戏。这些都是在遥远的记忆中,用来顶礼膜拜的人物。贤哥老了,那个属于枪林弹雨的英雄形象,如今退败的只剩下脸上的皱纹,刻着岁月的痕迹。珍姐也老了,再好的风情也挡不住松弛的皮肤和略微发福的身材。这个世上,看英雄落魄和美人迟暮总是让人不盛唏嘘, 清淡如水的片子,淡淡的忧伤,神秘的山寨,还有浓的化不开的父爱。 我更乐于认为,阿水和阿桃仅止于单纯的父女情结。虽然导演的安排,最终这份情结演变成了爱情。 阿桃经历了三段父爱。 叁。 坏蛋也有前世今生 不可否认的,我是忠诚的哈迷,带孩子也阻挡不了看《哈利·波特》的决心。 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孩嫁给少年时欺负自己的仇人,会是什么滋味? 孤僻,冷硬,阴郁,你可以把一切属于黑暗势力的词汇加注在这个人身上,可是他偏偏有着一颗柔弱敏感的心。 斯内普身上有着太多的悲情成份,才给了哈利波特系列更多的情感遐想。 这是全书中最喜欢的一个角色。 可惜这部本该详细介绍他前世今生的第六部,被导演改的一塌糊涂,面目全非。甚至连他本人的出场,加起来也不过五分钟。 8月20日 夜·未央
夜如何其?夜未央。庭燎之光。君子至止,鸾声将将。 诗经·小雅——《庭燎》 高空中气流的颠簸,高速上暴雨的侵袭,一千多公里的跋涉,三天三座城市的辗转,只为赴一场限时的约。 很久未到KTV,久到盯着那些歌词,也没有力气唱出来。F说,我的信息库该更新了,也许吧。 凡事经历过,才会理解的更深刻。尤以我这样奉行身体力行的行为方式的人为最。 人近中年,心智却好像总是停留在青春期的叛逆。 突然好像失去了方向,像迷失在暗夜中,不知前方出路为何…… 7月31日 你是人间四月天(百天留念)7月24日 伏·凉意辞职了。 以四年为期。不知道将来会如何回忆起这段日子。 人生中的每一种经历都会留下痕迹,好或不好,总会在今后的岁月里逐渐显现。 学到了很多,也留下了许多遗憾。那些亲爱的同事,敬佩的领导,共同经历过的成功和失败,如今回忆起来,居然也会生出些许惆怅。 并未有全职太太的打算,虽然曾经一度以为这是我的梦想。 值不值钱的且不论,就如今鉴宝热的风头下,得这么一件玩意,着实让从未有过古董的我兴奋了半天。 去年看马未都口若悬河的讲古玩,也一度迷恋董桥的文章,恨不得跑去古玩市场淘个遍。父亲家旁边是本地有名的古玩交易城,每每的路过,总要瞟上几眼,以期发现些新奇玩意。 不过是一时的心血来潮附庸风雅,哪里就懂得那些瓶瓶罐罐文字诗画上承载的厚重。 LG说这东西好做家传之物,将来交给儿子流传下去。 晕死,这才刚有了儿子,就开始想到子孙后代去了…… 入了伏,天气反而没有那么热了。 凉爽的早晨,带宝宝去公园呼吸新鲜空气。小家伙的眼睛几乎不够用了。 红色的花,绿色的草,还有穿着五颜六色衣服的人。据说这个阶段,宝宝已经开始能分清楚颜色了,尤其对亮丽的色彩感兴趣,例如红色。 想着如何把往年积存下来的红裙子都翻找出来,来吸引他的注意力。 三个月,小家伙学会翻身了,每天撅着小屁股练习,玩的不亦乐乎。有时半夜醒来,也要自己翻身抬头找奶吃。第一次发现的时候,着实吓了一跳。 孩子的成长,几乎是转眼间的事情,快的想留也留不住。 7月10日 夏天里的那些事还是没能忍住诱惑,买了旗袍和高跟鞋。买完立刻又后悔,这带孩子的日子,什么时候才能穿着它们光鲜亮丽的出门。 8cm的鞋跟,掐丝盘扣,窄窄的腰身和摇曳的步伐,这是记忆里的优雅。 发现了很久之前遗忘在家的一瓶香水,雅顿的绿茶。曾经满满的一大瓶,如今挥发的只剩下瓶底。打开来,依然还是柠檬混着绿茶的淡淡味道。这是当年回国前,在Perfum给亲朋好友选的礼物之一,不知道为什么最后却孤零零的落在卫生间的角落里。 在商场里,路过Chanel专柜的时候,忍不住偷瞄了一眼。那个Coco Mademoiselle安静的伫立在那里,这是继绿茶之后,用的最久的一款香水。喜欢Coco后味里那丝淡淡的印度广藿香,好像烟草的味道。那些年吸烟,对这种味道及其敏感。偶然闻到了,喜欢的不得了。于是开始用它来代表自己。 东方卫士晚间剧场重播《东京爱情故事》,又看到那个有着月芽眼和甜美笑容,一遍遍叫着“丸子”的可爱少女。距离第一次看到这个故事,已经过去了十六年,居然还会为了莉香最后的离别而泪流满面。这样刚强感性的女子的人生,绝不是普通懦弱的永尾所能承载的。以前不理解他为什么会舍弃莉香而取理美,现在明白了,无论人或物,再美好,也必须要适合自己。否则便是误人误己。 与不是对手的对手过招,必然是场惨淡的结局。 6月30日 快乐宝贝6月26日 神的孩子在跳舞他们不喜欢他,却要求他是一个神。 他不是猫王,他不吸毒不颓废,他是以个人名义捐款最多的,他爱孩子,他主张和平,他为我们创造了无数经典的歌曲,他太完美。明星是不能没有新闻的,所以任何善意的举动都可遭到扭曲。要说整容,他也不过整了一个鼻子,这与现在韩国明星比起真不知道好了多少。而他,生来低调,不懂辩解,直到被送上法庭。那些人也许都不知道,那些听的他们摇头晃耳的,激动人心的音乐,正是出自迈克尔·杰克逊。 早上起床给宝宝冲奶粉的时候,忽然就看到了新闻里播报的他去世的消息。恍惚间,有点不能置信。 我知道现在的人们已经不再听他了,甚至提到的时候语带鄙视,可是,他终究是一个时代的象征,是我们年轻记忆里的神话。 一个时代的终结,不如离去…… 6月24日 六月·盛夏壹。生病 从来不觉得自己会为了谁如此牵肠挂肚,却因为宝宝生病而寝食难安。 持续了半个月的拉肚子,终于在今天得到了控制。长长的舒了口气,总算可以把心放在肚子里了。看着墨墨额头上因打针留下的青紫色痕迹,心里依然愤恨。 现在的医院太不像话,两个月大的婴儿,明明吃药就可控制的问题,偏偏故意的夸大,直至让人觉得非打针不可。 水里无鱼市上看,医院里好多墨墨那么大的宝宝。发烧,肺炎,拉肚子……个个哭得稀里哗啦。可怜天下父母心,谁忍心看着自家的宝贝被病魔侵扰。花多少钱都不在乎,只求宝宝们的病能早日好转,也只能由着那些无良医生乱开药方。 贰。熬夜 在医院熬了一个通宵,给宝宝打针,老爸和姑姑一直陪着我。 回来的路上,天已经微亮了。 不记得上次熬通宵是什么时候了,好像是那些年留恋PUB疯闹的时候。 街边排挡的生意依然很好,三五人群在那里喝酒打牌。这样的日子彻底与我告别,已经不在生活半径里边了。 环卫工人还未上班,晨曦的城市里,到处狼籍,不由得让人暗暗叹息。 叁。热 北方的盛夏,如火如荼。 许久未领略这里的高温,一时间居然难以适应。 老爸出差,开车送他去车站的路上,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小商品批发城。外墙依旧斑驳,门前依旧脏乱。实在不能理解,多年前,在这样的天气里,为了苏菲·玛索,可以骑着自行车与好友去那里淘碟片。 这个城市里,大街小巷,都充满了儿时的回忆。 我终于慢慢的长大,却始终珍藏着那些美好…… 6月10日 渴望生活他生下来。 老实说,我不喜欢他的画,这不符合我的审美情趣。 曾经对梵高的认知,就像是小报上的八卦新闻,印证着我对画家们的那些看法。 直到有一天,看到了这本书。 这一定不是时下那些以利益为目的的噱头。出版的时候,作者欧文·斯通,还只是个默默无闻的小记者,而梵高也同样还是个默默无闻的死了的疯画家。促使斯通追寻画家足迹去写作的动机,正是那些用着厚重深蓝和金黄色彩的星空和向日葵。那里边,饱含着画家全部的激情和爱。 这是一个被矿工们称为“再世基督”的人,与他们同吃同住,甚至深入六百米下的矿井,只为真正成为贫苦人民中的一员。 “一个人的作品无可指摘,那种在人家私生活做文章的评论家的行为,倒应视为更加不端。艺术家的作品和他的私生活,就像正在分娩的妇女和她的婴儿。你可以看她那孩子,但却不可以掀起她的内衣去看她是否沾满血污,那样的做法是非常下流的。” 梵高无疑是孤独的。只有孤独的人,才能集中精力创作,而不被外部环境打扰。所有的灵感,来源于对痛苦和孤独的体验。那些在阿尔乡间的日子,那些在圣雷米精神病院的日子,那些捉襟见肘、几天吃不上饭的日子,那些最接近原始状态的日子,正是我们熟悉的伟大作品诞生的日子。 “你管自己叫做艺术家吗?” 父亲家的马路对面是所幼儿园,透过窗,可以看到幼儿园院子里种着一大片向日葵。这个季节,向日葵如火如荼的生长着,发出黄灿灿如太阳般耀眼的光芒。突然就明白了,为什么梵高会一张接一张的画着向日葵,那代表着旺盛生命力的花,是如此的渴望生活。 5月31日 致墨墨亲爱的墨墨, 在你人生的第一个“六·一”儿童节来临之际,妈妈决定把这封信做为礼物送给你。 虽然你的到来纯属意外,但你却是这个意外中的最大惊喜。 妈妈给了你生命,但是未来的生活却是属于你自己的。
态度决定一切。
作为一个男孩子,一定要顶天立地、勇敢的承担责任。
不一定飞黄腾达,不一定出人头地,却一定要有上进心。
无论是行走,还是读书,都将把更多的体验带给你。 外公已经迫不及待的等待着你的长大,好带你去周游列国。妈妈也开始罗列书单,准备在将来的某天送给你。 鉴于妈妈的智商,我知道你不会是个神童,但这无关紧要。 一个拥有高智商的人未必会获得成功,但一个拥有良好品德的人一定会幸福的生活一辈子。 至于才能,希望妈妈将来可以抵制住那些打着提高智力、开发才能的幌子,实则剥脱你快乐童年生活得“广告”的诱惑,让你拥有一个自由快乐的生活。当然,这并不表示妈妈不重视你的智力开发。我依然坚持,才能是以兴趣为前提的,只有产生了兴趣,才会真正的乐在其中。 妈妈要做的,不是强迫你去学习所谓的“琴棋书画”,而是帮助你建立对这些东西的兴趣。 将来的某一天,希望妈妈不以“第一名”、“最好”、“好学生”、“兴趣班”、“奥数班”这样的字眼要求你,(除非是你自愿地)只要你认真快乐的对待生活便好。 无数的例子证明,在国内做父母到了一定时候,不得不像现实低头,开始强迫孩子进行所谓的“精英”教育,也许将来的一天,妈妈也有可能无法抵制,而向现实屈服。所以,在我还能保有清醒的现在,把以上文字留存下来,能够在将来的某个时刻提醒自己。 爱你的妈妈 2009年5月31日 5月18日 偷得浮生半日闲有时我会想起 ——许巍《难忘的一天》 初夏的雨,淅淅沥沥的连绵,太阳终于在这个下午露出了笑脸。 喜欢许巍的这首歌,听起来有丝淡淡的忧伤,虽然歌词说的是逝去的爱情,我却觉得用来感叹友情也一样不为过。 一直认为,某种程度上,同性的友谊比异性的爱情更为深刻。那些共同经历过的日子,在生命中刻上深深的印记,随着时间的流淌,历久弥香。 F和她的爱人一起从上海飞来看宝宝,使我从心底里感到喜悦。 这个女人,果然如其所言,胖了一圈。嘲笑着她现在的体型和我好有一比,虽然她并没有怀孕生子。正经的说,F气色很好,脸上洋溢着幸福和满足,不见了从前的颓败和戾气,并且听说在戒烟。该为她感到高兴吧,尤其是看到另一半对她的关心和照顾,原有的担心似乎显得有些多余。虽然,曾经对她目前的生活状态颇有微词,也许,如今的生活是她想要的。谁让我们总是做着彼此认为虽不合适、却很舒服的固执事情。 T没有随F一起来。 依然记得去年此时,在F上海13楼的新居里,我们每个人的心愿。如今看来,只有T还在孤独的挣扎于梦想和现实之间,让人看着心疼。最近的一次通话,T说该回家了,漂在上海的日子着实让人厌烦。也好,有家人的慰贴,心里会多少温暖些。虽然,我明白这并不是她想要的…… F的到来,是一个多月来,第一次丢下宝宝单独外出。虽然只是短短2个多小时,内心已经满是牵挂。
也许,这就是身为人母的天性,只要看着宝宝的小脸,再多的抱怨和烦闷也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。 4月25日 新手上路4月13日 墨墨诞生记名字:李子墨 小名:墨墨 英文名字:征集中 体重:7斤4两 身高:52公分 生日:2009年4月7日 1:22pm 属相:牛宝宝 星座:白羊 谢谢微笑姐姐第一时间告知大家。http://dreamerjessica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11AC79C4BA815AC2!4999.entry 谢谢大家的祝福。 4月4日 当信仰超越主义这里充满着信仰,却只字未提。 潜伏吧。一枚闲棋冷子,发挥了以一当百的奇效。虽然看起来余则成已经很强大了,可他不过是个在历史上从未留下痕迹的小角色。受制于无形的大手,从重庆到南京刺杀叛徒汉奸,从军统特务到通共分子甚至连党员都不是,从天津到台湾继续“奉命活下去”。 信仰,在安身立命的上司和咄咄逼人的同事之间,匍匐成坚硬的香炉灰。 欣赏《潜伏》里的所有角色。八面玲珑处变不惊的策反军统余则成,谦恭的外表下有一颗饱受折磨的良心。坚持使命的行动队两任队长马奎与李涯,不可谓不心狠手辣足智多谋,却让人心生怜悯。得陇望蜀又自命风雅的军统天津站站长,知天命,用财富明哲保身,制衡属下的御人术深得三昧。阴柔善变的情报处处长陆桥山,死于对旧僚余则成的信任。地下交通站的两任负责人,不辱重负。还有视主义如敝屣,活得万分圆滑的中统谢若林。在几秒内便做出决定,以一己之命阻止行动暴露的廖三民。甚至,在土改时被赶出村,为了两个待哺稚儿挥刀向军统杀手砍去的小地主。 谢若林说:这年头,嘴里说的都是主义,心里想的全是生意。 久违了,爱情。 有关革命的书里,男女总是别扭,怎么也看不出水到渠成的恋爱,再大张旗鼓也没感觉。《潜伏》里,革命者的爱情暗流汹涌,让人欲罢不能。 八路军军调代表说:革命者的爱情是最浪漫的。 于是,领路人左蓝只能在交换情报的时候亲吻余则成,牺牲前用微笑去坚定“余太太”的信心。有名无实的余太太翠平,本是擅长一枪毙敌的女游击队长,却只能对有点洁癖非常小布尔乔亚情调的余则成小火慢炖。同样小布尔乔亚情调的晚秋,明知余则成是火炕也跳得义无反顾,但当组织真的把余则成分配给她,在台湾,她和他只能奉命去爱。 左蓝是那么美好,余则成把真爱埋进深海,不停朗读《为人民服务》,轻如鸿毛的死,重于泰山的死,左蓝的死,不,是牺牲,是为人民的利益而死,重于泰山。翠平是那么野草,星星之火足以燎原,组织说翠平牺牲了。牺牲了,余则成的手脚不听使唤,他们刚刚没有打报告而私自拜了天地。晚秋是那么恬淡,她能够为爱情改变自己,也能够用信仰去坚定爱情,坚定到用假作真时真亦假的婚书陪伴余则成的余生。如果有余生。 感动的,不是一个真空包装的军营童话,而是混沌未凿的人生命题。 感谢龙一的小说,如此真实,期待更精彩的电影版。感谢编剧兼导演姜伟,与技术含量超高的美剧相比,《潜伏》的精彩不仅环环相扣而且人情练达。感谢孙红雷的余则成,你真的可以内敛和无奈,比起邱如白来更加不着痕迹。感谢沈傲君的左蓝,多么难得的不假惺惺不让人讨厌的女革命者啊。感谢李涯,你的精神永远值得学习,有信仰,吾道一以贯之。感谢吴刚的陆桥山,您的演技出神入化。感谢姚晨的翠平,实在大有进步,没有落入芙蓉女侠的窠臼。感谢站长、廖三民、谢若林、龙二、站长太太、马奎、罗掌柜、小地主……所有坚定的或者背叛的或者受制于人的……那些我们。 前苏联《神圣的战争》的曲调,配之以“在黑夜里梦想着光……我的泪水是无底深海……”的歌词,恰到精妙。 (本文部分转载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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